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
8月4日,江油公安通報一起未成年人在校外被辱罵毆打事件。4日下午,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就事件處理進程、傷情鑒定、如何處罰施暴者等問題進行了回應。
警方通報截圖
這起霸凌事件的視頻讓無數(shù)人揪心,受害者賴某某蜷縮在地忍受暴力對待,施暴者的囂張與圍觀者的冷漠,令人觸目驚心。而畫面中的人,基本都是稚氣未脫的少年,小小年紀為何如此殘忍和冷漠?這些孩子究竟為什么會變成這樣?一個個問號讓人覺得憤慨又沉重。
與以往多次類似事件一樣,此次警方在視頻廣泛傳播、輿論發(fā)酵后才發(fā)出通報,即便通報中表示,全部涉案人員均已到案,但難免給人一種“不鬧大不處理”之感,警方積極回應公眾提出的關鍵疑點,態(tài)度值得肯定,但處理過程中的短板仍引發(fā)諸多疑慮。
最顯眼的疑問,集中在處理時間的漫長上。受害者7月22日報警,8月4日案件才有通報。警方稱因涉及人員多,多方查找后于8月2日才傳喚完所有涉案人員。可參與霸凌的多是當?shù)氐奈闯赡耆?,且與受害者相識,按理說鎖定身份、聯(lián)系監(jiān)護人并非難事。為何傳喚耗時長達十幾天?這讓人對警方的調(diào)查效率產(chǎn)生質(zhì)疑:如果沒有這段在網(wǎng)上瘋傳的視頻,這起事件會不會被輕描淡寫地擱置,成為受害者心中又一道難以愈合的傷疤?
其次,傷情鑒定的拖沓同樣令人費解。警方工作人員稱鑒定有法定時限,結果在8月3日才得出,卻對具體何時啟動鑒定含糊其辭,只說“不太清楚”。傷情鑒定是案件定性的關鍵依據(jù),第一時間鑒定能確保傷情原始狀態(tài),為后續(xù)處理提供準確信息。這不僅關系到對施暴者處罰的輕重,更是對受害者權益的重要保障。拖拖拉拉的鑒定,不僅可能影響對傷情恢復情況的準確判斷,還可能延誤案件處理進度,讓受害者家屬在等待中備受煎熬,讓公眾對處理的公正性和及時性難以信服。
其三,受害者家屬透露的信息令人揪心,賴某某此前就多次遭受同一伙人的霸凌。那么,之前的欺凌發(fā)生時,家屬是否報過警?警方是否介入處理過?如果有過處理,為何沒能阻止悲劇的再次上演?是批評教育流于形式,還是對施暴者的約束根本沒有落到實處?
近年來,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新聞頻繁出現(xiàn)在公眾視野中,最高人民檢察院明確指出,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數(shù)量呈上升趨勢。這警示我們,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必須建立更有效的預防機制。
可在現(xiàn)實處理中,“未成年”這三個字常常被異化為施暴者的“免罪金牌”。一些地方在處理未成年人違法事件時,總抱著“孩子還小,不懂事”“反正法律規(guī)定不予處罰”的心態(tài),處理過程敷衍遲疑,處罰力度避重就輕,甚至出現(xiàn)“不鬧大不處理、不上網(wǎng)就冷處理”的現(xiàn)象。這種態(tài)度看似是對未成年人的“保護”,實則是對違法者的縱容,不但讓受害者陷入反復被欺凌的悲慘境地,更會讓欺凌者產(chǎn)生“年齡小就能肆意妄為”的錯誤認知,埋下更大的社會隱患。
江油警方此次”從重處罰”的做法值得肯定,但也不能止步于當前的通報結果,一方面,加強對罪錯未成年人的教育矯治,形成有效震懾,對于接受治安處罰的劉某甲和彭某某,要持續(xù)關注其矯治教育的成效,而對于責令監(jiān)護人嚴加管教的其他人,也要監(jiān)督監(jiān)護人履行職責,確?!肮芙獭钡轿唬豢奢p縱。另一方面,也需對案件處理過程中的疑問作出更清晰的回應,讓處理過程曬在陽光下。此外,更要回溯過往,徹查此前的霸凌事件為何未能有效制止,是不是存在處理不到位的情況,如果存在的話要及時反思和追責。
更關鍵的是要建立常態(tài)化的未成年人欺凌干預機制,從學校、社區(qū)到公安部門,形成聯(lián)動合力,對苗頭性的欺凌行為及時介入,絕不姑息,讓欺凌者本人及其監(jiān)護人,都能真正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嚴重錯誤,發(fā)自內(nèi)心地改過自新。
真正的未成年人保護,從來不是對違法者的無原則寬容,而是讓每個孩子都明白,法律的底線不容觸碰,年齡絕不是逃避責任的借口。只有讓施暴者付出應有的代價,讓受害者得到及時的保護與慰藉,才能讓“未成年”這三個字,真正成為守護每個孩子健康成長的盾牌,而不是欺凌者肆意妄為的保護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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