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義網(wǎng)記者8月2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江西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原黨組書記、廳長陳平涉嫌受賄、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,由江西省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日前,九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陳平作出逮捕決定。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圖片來源:長安街知事微信(ID:capitalnews)
退休5年后被查
官方簡歷顯示,陳平出生于1957年10月,江西余干人。正義網(wǎng)記者注意到,其長期在上饒多個縣市任要職:共青團余干縣委書記,余干縣委黨校校長,余干縣公安局長,余干縣委常委、公安局長,余干縣委常委、副縣長,上饒縣委副書記、副縣長,德興市委副書記、市長等職。
2000年,他任玉山縣委書記,2002年任廣豐縣委書記,后任上饒市委常委、市政協(xié)副主席、廣豐縣委書記,上饒市委常委、副市長、廣豐縣委書記等職。
2008年11月起,陳平任上饒市委常委、副市長,2012年7月任江西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黨組書記、廳長。5年后被免職,2018年2月退休。至此番被查,陳平已退休5年多。
退而不“休”
亦官亦商
8月14日,據(jù)江西省紀委監(jiān)委通報,江西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原黨組書記、廳長陳平被開除黨籍。
經查,陳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喪失理想信念、背棄初心使命,濫權妄為、退而不“休”,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,嚴重敗壞黨的形象;罔顧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、禮金和接受宴請,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;組織意識淡薄,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,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,為他人崗位、職務調整提供幫助;亦官亦商,大肆向管理服務對象和下屬借款,通過瓷器、茶葉等牟取暴利;道德敗壞,生活腐化墮落,搞權色、錢色交易;利用職務便利或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在企業(yè)資質升級、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。
陳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陳平開除黨籍處分;按規(guī)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